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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认证须知
2024-03-13 20:08

认证业务简介:

一、中国公民和阿富汗公民均可申请办理文件认证。

  二、由阿富汗有关机关出具并准备在中国使用的文件必须先经阿富汗公证机关公证,并经阿富汗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后,再到中国驻阿富汗使馆办理文件认证。

材料要求:

  一、如实、完整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申请表》

  二、提供经阿富汗外交部认证的文件原件(如有2页以上,不能拆订,否则被视为无效)和复印件;

  三、认证申请人和相关人员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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